医院采购药品器械要收回扣,医院建楼也要捞一笔,各种“潜规则”在医院内部大行其道。201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其中院长16人、副院长6人,个别地市甚至出现绝大部分二甲以上公立医院都有相关人员被查处的“塌方式”腐败。(2月8日新华网)
短短一年时间,16家公立医院院长纷纷落马,涉及案件和查处的人数众多,尤其是多个县级医院“龙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被查,院长贪腐引发医院整体“塌方”,其腐败糜烂程度让人咋舌。然而,透过众多腐败案例的手段来看,却并不新鲜,比如医疗器材采购、基建工程、药品采购等等,类似手段在近年来医疗领域不断出现。
这些年,我们在持续推动医疗领域改革,相关部门也一再表示,医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从如今在安徽出现的“塌方式”腐败来看,昔日引以自豪的医改成绩,无疑会失去应有的光芒,说得直白点,“塌方式”腐败背后恰恰是失灵的医疗改革。试想,倘若医疗改革彻底、深入,又岂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贪腐?
某种程度上说,医疗改革不单单是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一系列制度框架建设,更要从根本上强化各种制度的落实,尤其是对医疗改革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医院进行改革,其重点就是强化对医院的监督和约束,避免医院在医疗改革过程中蚕食医改红利,让群众享受不到真正的医改成果。
显然,从安徽16家公立医院“塌方式”腐败中,我们看不到对医院的监督和约束,上至局长、院长,下至药械科长、财务科长、采购员、医务人员,往往查处一案牵出数案,查获一人牵出数人甚至数十人,形成窝案串案,这种腐败的深度和广度,折射的是权力监督不仅匮乏,更是形同虚设。但凡有监督,何至于此?
面对医疗领域“塌方式”腐败,当务之急显然是深刻反思当前的医疗改革,不能再停留在对制度表面的改革,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从根本上释放市场竞争活力,强化对医疗领域的监督和约束,让监督、审计等法治手段常态化。只有规范和约束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医疗改革才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