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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即将进入公立医疗机构
日期:2015-01-31 08:38  点击:393

昨日,记者了解到,我省将网上招标采购低价药品,供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从而有效保障低价药品供应,降低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去年,国家八部委出台低价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国家发改委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省物价局开展了山西低价药品清单制定工作,在省级定价范围内进行了遴选,并确定了低价药品清单。我省低价药品清单中,西药共计70种,包括维生素 B6、 干酵母、谷维素等;中成药共计113种,包括三黄片、感冒灵颗粒、小儿咳喘灵颗粒等。

在此基础上,我省制定了《医疗机构低价药品采购工作方案》。低价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等原则,对国家及我省低价药品清单内的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统一确定的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由生产企业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价格,确保低价药物正常供应。低价药品招标采购适用范围为: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药品企业生产成本上涨,低价药品的利润不断下降,甚至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药品生产企业不愿生产或降低产量,导致很多临床使用需求较大的低价药品十分紧缺,甚至长期缺(断)货,患者只好选择高价替代药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看病贵的问题。“目前,医院掌握八成左右的药品销售终端。”卫生系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推出低价药品清单,进行网上招标采购,让低价药品进入公立医疗机构,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但也有人士认为,低价药品进得了医院,还得能进入患者口中。“医院"以药养医",医生不把低价药品写进处方,低价药品就不能发挥作用,患者依然吃不上低价药品。”低价药品惠及广大患者,还需进行全面医改,让医院愿意采购,医生愿意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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