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药品取消药品加成
按照南京医改路线图,部省属、部队医院、市属、区属、厂矿医院等列入改革范畴的57家城市公立医院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并于31日零时起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据了解,参改的医院中共有三级医院22家,二级及其他医院35家,其中部属医院2家,省属医院8家,部队医院6家,市属医院12家,区属医院8家,企事业单位医院6家,以及去年已实施改革的15家区级医院。所有参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改革前,城市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差价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改革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全部按零差率销售。
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统计显示,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有不调整,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31日实行的新收费政策中,诊察费和注射、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将提高。设立诊察费是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全部纳入其中。经过调整,鼓楼医院 、省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的诊察费分别为:12元、22元、35元;二级医院相应等级的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10元、15元、25元。与此同时,部分病理检查和部分临床各系统诊疗、手术项目价格将提高。
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此前偏高的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将下调。据介绍,医院有32层CT,有64层CT,此前每增减一层都要加价,最多加价200元,加成费用取消后,意味着做一次CT可以省200元。据测算,这次改革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费用有所减少。
涉及特殊群体项目价格不调整
为不增加患者负担,部分项目上调价格后,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就患者最直观的项目门诊诊察费而言,南京标准目前为全省最高。目前,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急诊诊察费、西医诊察费,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分别提高至8元/次、9元/次,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对于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分别按1元/次、2元/次标准收取,参保患者只需自理0.5元/次、1元/次。据悉,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将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77%左右,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解决。
基层医务人员将实行“区管院用”
南京市还将创新探索基层医务人员“区管院用”。将区域内新招聘的医学生人事关系集中到具备资质的区级卫生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在区级医院岗位培训后,由区级卫生部门按照竞聘上岗、积分选岗、双向选择等方式,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为吸引慢性病人在社区就医,南京市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家庭病床的有关政策,取消了家庭病床起付标准,家庭病床的医保基金支付上限由每季度1500元提高至每月1350元。
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南京市将积极探索个性化签约服务。南京基层医疗机构积极组建全科服务团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签约居民落实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措施。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推广使用市民卡、完善南京区域挂号平台、投放医疗自助智能服务终端、建设远程医学会诊中心,更加方便群众就医与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