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1888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新《食品安全法》的认知度已经达到75.1%。受访者最关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全面加大处罚力度”、“保健食品声明不能代替药物”这三项制度的落实。79.6%的受访者对新《食品安全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持乐观态度。
47.8%受访者持续关注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新闻
调查发现,人们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认知度已经达到75.1%,仅24.9%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新《食品安全法》。47.8%的受访者持续关注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新闻,33.9%的受访者知道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日期,21.8%的受访者了解新《食品安全法》的细则。
杨先生现在在北京一家金融公司工作,他最不愿意到路边烧烤摊上吃东西,每次吃完,回到家都会拉肚子。他觉得,选择正规场所是避免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的好办法。杨先生现在会去小区里一家餐馆。虽然餐馆的烤肉贵一些,但比较让人放心。“我还是希望随着食品安全进一步改善,能吃到又便宜又放心的东西”。
杨先生非常支持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他觉得对违法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是件好事。“食品安全应该是最不姑息违法者的领域。这次新的《食品安全法》提高了处罚力度,对违法的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会有很强的震慑作用”。
调查进一步发现,在新《食品安全法》的具体法条中,受访者最关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这一制度的落实,56.6%的人选择此项。其次是“全面加大处罚力度”(52.7%)。39.9%的受访者最关注“保健食品声明不能代替药物”的落实。
此外,公众关注的内容还有:首负责任制(38.4%)、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开和通报制度(33.8%)、明确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33.7%)、千元保底赔偿(31.3%)、风险分级管理制度(22.5%)、责任约谈制度(16.2%)等。仅2.6%的受访者都不关注。
“没有正确的指导原则,就没有适当的对策。”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看来,新《食品安全法》亮点很多,最有亮点的是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旭也认为,最有亮点的制度设计是“社会共治”的规定。全法一共有17个条文、7个类型的社会共治制度设计,确保消费者、传媒、行业协会等力量与政府监管部门合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力监管。
王旭比较关注的是,法律规定的食品监管部门派出机构的设计能否到位,以及食药部门和农业部门两段式管理,能否在实践中更好地衔接。法律还规定了企业自检自查、风险点流程监管、全程可追溯体制等,能否在实际运营中落实,也是值得关注的。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王世平表示,新《食品安全法》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监管体系的完善。
他说,食品工业是个非常广阔的领域,监管部门也比较多。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发布后,基本上由药监、卫生、工商这三大部门进行分类监管。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发现多部门监管还是有很多问题,到底谁该负责任,在实际操作中会比较难以界定。新法在这方面做了修改,主要是从部门的设置和监管角度,确定了总体是由药监来做这个事。“我认为这是新《食品安全法》最具亮点的一条法规,更加明确了监管责任”。
“就拿‘许可证’来说,原先三个部门监管,涉及到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比较麻烦。新《食品安全法》把许可证的问题理顺了,统一由药监部门去做。”他表示,但也存在一个问题。在操作过程中,发放许可证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并没有明确。万一产品出了问题,到底是原先发证时就不符合标准,还是在生产过程中没按要求去做,责任怎么认定,这个问题还没说清楚。
69.3%受访者期待严格落实新《食品安全法》
调查显示,79.6%的受访者对新《食品安全法》能否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持乐观态度,其中68.1%的受访者表示要看落实情况。仅14.8%的受访者认为不会有太大效果。
王旭表示,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严”体现在新法提高了处罚的额度和倍数,并且进一步设计了追究法律责任的组合拳,将财产罚、行为罚(增加了行政拘留)、声誉罚、资格罚等统一起来,突破了“管理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思路。
他认为,严格追究责任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要保证食品安全,还需要坚持风险预防原则,落实风险交流与风险评估,做到未雨绸缪。并且要充分实现企业的自我规制,动员社会最广大力量来参与共治。“因此,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统筹兼顾的过程”。
“要保障新《食品安全法》的落实与执行,首先需要尽快颁布专门领域和配套机制的立法。” 王贵松表示,在国家层面,还需要制定各个领域的行政法规,如保健食品管理条例;在地方层面,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如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其次,切实做好全程控制,从源头的安全管理到食品消费后的垃圾处理,都应在新的理念下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调查中,47.5%的受访者担心新《食品安全法》落实难度大。69.3%的受访者期待严格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尽快发挥作用。
王旭表示,新的法律还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建设,才能让法律更具体、更有操作性、更接地气。目前国家食药总局正在抓紧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据了解也初步拿出了一个需要制定部门规章的清单。
“法律的制定如果不建立在保障机制上,会阻碍法律效果。” 他提出,保障包括三方面:一是体制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按照国务院机构调整的相关方案和新《食品安全法》,整合力量,实现人力、技术、物质、信息的相对集中,确保食品监管部门的能力。二是经费保障。食品监管的经费按照法律是专项使用,应该切实做到,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稳定、充足的财政支持。三是权利保障。新的法律规定了社会共治,例如鼓励消费者有奖举报,鼓励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依法进行监督,需要在实践中将法律赋予的共治权利予以落实。
保健品成受访者最不放心食品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1888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2.4%的受访者明确表示,这两年在吃上面更有安全感。水果、粮食和坚果成为受访者最放心的食品。
在北京某小区物业工作的孙女士,女儿刚满周岁,一直吃某国产大品牌的奶粉。跟身边朋友高价购买的国外品牌奶粉相比,她感觉国产奶粉的品质并没什么差别。“女儿吃得挺好的,长得快,也很少生病”。孙女士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大众对奶粉的安全感大幅度降低,导致很多人不愿意信任国产奶粉。其实随着国家的重视,监管的加强,这几年国产奶粉的品质有了明显提升,“大家对国产奶粉的固有观念也应该更新了”。
前几年,乳制品、食用油、保健品、粮食等很多种类的食品,都曝出食品安全事件。如今哪类食品的安全保障举措最有成效,品质提升最为明显?
在本次调查列出的诸多种类食品中,受访者最放心的五类食品分别是:水果(38.2%)、粮食(32.4%)、炒货及坚果(26.3%)、乳制品(25.4%)、食用油(22.7%)。选择率均超过两成。
本次调查也同时询问了受访者最不放心的食品。发现最不放心的五类食品是:保健品(45.4%)、食用油(42.5%)、乳制品(41.8%)、肉制品(40.6%)和快餐(39.2%)。
值得注意的是,乳制品和食用油同时成为受访者最放心和最不放心的选项,反映了公众对这两类食品的敏感度和矛盾心理。
“近些年的‘重头戏’在乳制品的监管,并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说。
而在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旭看来,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保健食品监管应该会成为最大的亮点:新法将其作为三类重点规范的特殊食品,进行了严格监管。例如对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进行了严格区分,强调保健食品在标签和说明书上,都必须宣告“本保健食品不得替代药物治疗”,保健品企业管理将备案与审批相结合,确保原料、技术创新的同时,也确保质量安全。
调查显示,36.0%的受访者确认,近来政府的相关举措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产生了足够的震慑力。33.7%的受访者认为没有,30.3%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王旭表示,随着新法的实施,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会逐步加强,但要形成普遍的震慑,还需要进一步严格公正执法,防止选择性执法或不作为。不但要对一些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严格执法,还要做好风险预防工作,这样才能扭转仅依靠严刑峻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传统思路。
“食品安全始终是公众最关心的领域和话题之一,但主观的安全感和信任度,取决于长时段内的治理效果,取决于日常监管水平的提升,更取决于有无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王旭说,当然,公众也需要建立现代理性的安全观,安全并不意味着零风险,也不意味着单一风险。很多时候,公众担心的食品安全风险,从科学角度而言并不是最大的,而不重视的一些方面却可能潜藏着更大风险。因此通过媒体的合理引导,在全社会塑造一个健康、理性、科学的食品安全文化和心态,也非常重要。
近年来公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安全感和信任度有没有提升?22.4%的受访者明确表示,这两年在吃上面更有安全感了。36.4%的受访者表示没什么变化,32.6%的受访者表示更没有安全感。
王贵松表示,要彻底消除公众对食品行业的不信任感,需要一个过程。过渡期的长短取决于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
王旭建议,首先,政府要率先垂范,真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尤其是避免发生挑战公众安全底线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媒体要合理引导。媒体要妥善、理性地发挥作用,客观反映国家法律和政府工作的进步,真实记录食品安全事故的成因、解决,同时更加积极地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引导工作。三是要进行食品安全文化的社会塑造。公众需要了解和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包括法律知识的完善,食品科学和食品产业相关常识的学习,以及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和积极的健康意识,这都是社会增进食品安全信心的重要因素。四是企业要严格自律,建立起更加完善的自我规制、全程追随与风险点控制的现代食品企业制度并严格执行,这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