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后,反腐倡廉在各个领域取得长足进展。医药领域也查处出一批如云南百套房的院长们。药品和器械购进环节吃拿卡要是其中重要的腐败根源。
二次议价各地进行得如火如荼,国家70号文出台已明令不得在医改试点城市以外进行二次议价,取消以药养医,不得加重民众负担,为何能够纵容和允许这一乱想愈演愈烈?义乌本不在国家100个医改试点城市之列,浙江已叫停医改试点地区以外的二次议价。
试点城市实行零差率,民众医疗费用有增无减,国家之前已调整医事服务费,已提供部分资金补偿,后续还将大幅上调医疗费用,足以弥补医药加成。再以二次议价的名义压榨企业对医疗机构双重补贴、加倍创收是否合理?造成更大的医保资源和国家资金消耗,更带来更多的贪腐问题,比医药加成更加以药养医,甚至双倍以上于医药加成。
更加剧医疗机构的逐利行为,如何确保医疗机构的公益性?难道要把医疗机构变成新的中石油,下属机构个个富得流油,账面却是亏空的,年年伸手和国家要巨额补贴还在喊穷?
非试点城市如果并未实现零差率,患者享受不到二次议价带来的一分钱让利,医院既享受医药加成,外加二次议价的高额返点,还不是在培养中国式的医老大,借助医疗垄断地位躺在药企身上吃拿卡要,助推更多的贪腐行为?
将医院培养出惰性、劣行,如何能为百姓提供满意而规范的医疗服务?不是国家买单,就是药企和民众买单。进行了二次议价的地区,还有没有资格拿国家补助和向民众抬高医疗收费?民众究竟有没有受益?医疗机构究竟是该国家投入,还是药企养医院?这和过去的以药养医和垄断行业经营有何区别?
各地集中配送只是将过去市场化的配送行为改为行政指令性行为,由过去有医院户头的商业就可实施配送集中到少数几家商业垄断式进行。二次议价少则17%,20%,多则30%以上的企业让利也有一部分变成了参与商业的净利。垄断式经营是否合法?
其中蕴含多少玄机?这样的二次议价不仅助长医院对企业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更助长商业对企业的吃拿卡要,而原本商业应是医药企业的下游服务单位,继续加重企业和百姓负担。垄断式经营所增加的企业费用只会助推药价进一步上涨,而非下降。企业让利只是成了少数人的肥肉,与百姓无关。高州医院就是二次议价导致集中贪腐的典型。
二次议价会否让医改变了味?让医疗机构和整个医药经营环境变了味?值得深思。二次议价的资金流向更需引起国家关注,对商业和医疗机构从企业盘剥的二次议价让利去向和医疗机构各项收支账单应予以公示和严格审计,中间巨大的利差有多少让利于民,有多少放进医院的口袋,民众医药费和医疗费有无实质的变化,还是上涨更高,更快?这种损了国家和老百姓,瘦死和搞垮企业,肥了医院和商业的奇特招式应当喝止。
二次议价不是创新,而是走回计划经济、助长贪腐的老路。事关一个行业能不能生存发展和国家与民众利益是否确保的严肃问题,医药行业有权知道,国家和民众有权了解二次议价资金究竟如何使用,民众个体医疗费用是否真实受益,国家是否双重补贴,医疗机构应明明白白向社会晒账单,并由国家审计署严格审计,不能象高速路永远是笔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