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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不得赔钱息事
日期:2017-03-21 11:04  点击:200

3月20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通报了2016年患者权益维护工作情况。省卫计委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完善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健全,渠道畅通,程序规范。

趋势:

2016年,全省医疗机构内部受理医疗投诉1429起,其中:医疗机构自行处理的医疗纠纷691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并处理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303起;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医疗损害案件)88起。

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我省医疗纠纷案件所涉医疗机构包括大型三甲医院,也包括村镇卫生医疗机构乃至私人诊所等各种医疗机构;涉及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骨科等专科医院以及整形美容机构、康复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各种类型的医疗机构。

现状:

“三调解一保险”运行良好

我省完善了“三调解一保险”(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将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纳入到卫生计生考核体系之中。目前,全省14个市州全部建立市级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站,90%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加了医责险统保,第三方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的调保结合新机制运行良好。

开展源头治理,通过群众维权探索矛盾发生根源,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启动综合监督机制,把患者维权作为监督医疗机构改善管理的过程,有效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确保规范处置,有效监管。深入推进访诉分离,对不予受理的涉法涉诉类来信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应该走何种途径、应该向哪级机关提出,实现有效分流引导。发挥信访、司法、民调、综治“四位一体”的联合工作机制,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访和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难点问题,由委维权处督办,协同相关处室及直接责任单位及时调处化解,最大限度推动“事要解决”,确保高效办结。近3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信访量逐年下降,没有产生新的积案、没有发生群体性恶性事件。

动向:

我省将完善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省卫计委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完善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健全,渠道畅通,程序规范。坚决执行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多元化解告知制度,严格落实平安医院建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民营医院纠纷处置。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管理,着力加强急诊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加强医务人员人文培训,提高医患沟通技能,为患者提供诊疗全过程人文关怀服务。努力开创我省维护患者权益工作新局面,使新形势下的医患关系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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