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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诉诺华33.5亿美元赔款和罚金
日期:2015-07-02 14:02  点击:247

根据The Wall Stret Journal 6月30日报道,美国司法部因为诺华支付回扣的促销行为违反了美国《虚假申报法》(False Claims Act),今日向纽约联邦法院诉其医疗欺诈。要求诺华除了支付因医疗欺诈给联邦政府带来的损失之外,再额外处罚罚金共33.5亿美元。2010年9月,诺华因类似原因也曾遭到联邦诉讼,最终诺华以支付4.225亿美元获得庭外和解。作为和解的一部分,诺华与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HHS)签署了一份为期5年的企业诚信协议。

和腐败一样,制药企业的非法营销也屡禁不止。近些年因不当营销被美国联邦处罚的制药巨头有:强生(22亿美元,回扣营销,2013年11月)、雅培(16亿美元,不当营销,2013年5月)、葛兰素史克(30亿美元,欺诈营销,2012年7月)、默克(9.5亿美元,虚假宣传,2011年)、辉瑞(23亿美元,夸大适应症范围,2009年)、和礼来(14.5亿美元,不当营销,2009年)等。被美国政府处罚最大的一单当属武田制药,高达60亿美元,不过是因为被控隐瞒旗下药物艾可拓的致癌风险。因非法营销(贿赂)被中国政府处罚最多的外企是葛兰素史克,2014年9月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

支付回扣促销是药企常见的违法行为之一。其它常见的违法行为还有:医保价格欺诈(虚报产品价格)、非法推广(超适应症推广或其它欺诈性营销行为)、和商业垄断(非法或与其他它企业勾结保持产品的专利保护期)等。美国司法部在本次案件中诉诺华对Myfortic和Exjade两种药的非法营销,称诺华为了让器官移植患者弃用其它竞争药品改换诺华的Myfortic,采用返利和打折的形式向药店和分销商支付回扣。因此导致Medicare(联邦医疗保险)和Medicaid(医疗补助)支付额外的费用。

美国政府对付欺诈通常“心狠手辣”,要求三倍赔偿损害加罚金,外加其它民事和刑事处罚。比如这次案件中的15.2亿美元是对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在2004年至2013年因诺华回扣造成损失的赔偿,这是Medicare 和Medicaid实际额外支付数额的三倍。在此期间共发生16.6万单虚假报销,每次虚假报销的罚金是5500美元至11000美元,罚金总额是18.3亿美元。

对于大多数类似的官司制药企业会选择庭外和解,和解通常包括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并且签署一份包括对雇员和营销相关的职业培训等企业诚信协议。如果不选择庭外和解,一旦法院判处违法,药企可能会被拒绝参加美国联邦医疗保健的项目。也和大多数非法营销案件相仿,司法部这次发现诺华的非法行为是因为诺华前雇员David Kester(销售经理)和其他员工的举报。举报人将获得15%至25%联邦民事罚款的分成。到目前为止获得奖金分成最高的可能是TAP制药(雅培和武田合资企业)的前销售副总裁,其个人总共获得了超过1.2亿美元的罚款分成。

美国政府对非法行为的处罚不能说不严,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企业铤而走险继续违法呢,当然是利益所趋。尽管刑事和民事处罚案的罚金额逐年上升,依然低于制药企业因非法营销的额外收入。据说一些公司甚至预留了可能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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