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延吉市卫计局以加大新农合保障为重点,以实施分类救治为主要抓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出台了家庭病床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八项健康扶贫惠民政策,把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家庭病床让患者在家乐享住院服务
在延吉市小营镇五凤村王志勇大爷家。来自小营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们正在为王大爷处置创面。原来,现年76岁的王大爷5年前因为前列腺增生严重在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进行前列腺增生切除术,术后一年便开始双下肢失去知觉,瘫痪在床,因为瘫痪导致活动受限,导致骶尾部开始出现褥疮,给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不便,也给他们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据小营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魏春莉介绍,2016年6月份开始,该院就为王大爷建档立卡,建立了一人一策记录,为其提出明确诊断、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今年4月18日,该院入户随访时发现王大爷病情不够住院标准,一直没能住院治疗,根据情况发现王大爷可以享受家庭病床这一健康扶贫政策,便为王大爷办理家庭病床服务,该院免费提供处置药品、敷料等。家庭病床一切费用,由新农合报销95%,其余费用由该院承担。同时,该院还为王大爷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患者所患疾病,有针对性的开展护理服务。责任医生每周2-3次会去给患者处置创面,也会不定时的给患者打电话,询问患者的情况,现阶段创面逐渐缩小,可见肉芽组织增生,并无感染迹象。
“以前不知道有家庭病床政策,每次父亲住院,家里人都得费好大事儿才能让父亲住院治疗,这回有了家庭病床,在家里也能享受如同住院治疗的服务,报销的还特别多,都不太花钱,真是太感谢了。”王大爷女儿王书娥说。
慢病卡、长处方便民又实惠
在延吉市小营镇五凤村杨春延大爷家。医护人员一边为杨大爷量血压,一边叮嘱大爷按时吃药、少吸烟。杨大爷则乐呵呵的答应着。
原来70多岁的杨大爷2年前在延吉市市医院诊断为“胃粘膜脱落”、“慢性十二指肠溃疡”,于一年前开始血压升高,最高时候血压达到160/100mmhg,诊断为“2级高血压”。平时去延吉看病买药一次就得百八十元,再加上大爷年纪大,过马路不方便,对大爷来说,去看病着实是一件既麻烦又不得不去的事儿。
小营镇中心卫生院根据杨大爷的实际情况,为他办理慢病卡和实施慢性病长处方。这项措施可以对行动不便,不能每周取药的贫困患者可以在镇中心卫生院享受一个月的长处方便利,由此减少患者每周往返医院所带来的不变,方便了患者用药,也方便患者报销药品费用。
医护人员携带医疗设备上门给予免费体检。为患者分析病情,还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叮嘱他们日常注意事项、如何进行健康保健以及用药指导。家庭医生把每一次的体检、随访的情况都做了详细的记录放进了健康指导手册里,健康指导手册里留有镇中心卫生院和医护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患者可以随时咨询。
八项惠民政策力助病贫户
据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石红林介绍,根据延吉市贫困人员患病比例高这一实际情况,延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出台八项健康扶贫惠民政策,为符合家庭病床住院标准的贫困人员设立家庭病床,统一新农合药品目录,为贫困患者开通办理慢病卡绿色通道,并开具长处方,减少其往返医院费用,在分类救治、精准医疗服务过程中,二级以上医院每个月至少下乡义诊两次,镇中心卫生院每个月对每名贫困人员随访一次,达到全覆盖。
截止2017年5月,延吉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已派出271人次医务人员,下乡义诊80次,诊疗贫困人员1207人次,赠送药品6.7万元;开通绿色通道,为57人办理慢病卡;开展7例家庭病床,全额报销医药费用9600元。在2016年新农合报销比例上调5%的基础上,2017年再次上调5%,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已有724人次贫困人员享受了新农合优惠政策,增加报销金额3.5万元。
政策解读:
八项健康扶贫政策:
一、 探索实施家庭病床服务。
完善新农合家庭病床管理,方便贫困人口就医,对卧床(行动不便或不能自理)且住院治疗确有困难的贫困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需要在其家中设立家庭病床,由镇中心卫生院对贫困人员进行治疗,并对其医疗费用予以给予全额报销。其中起付段以上报销比例为95%,由新农合报销,其余费用由镇中心卫生院承担(含起付线)。
二、 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制度。
为避免贫困住院患者因押金不足或急、危重病人需要紧急救治而得不到及时治疗的情况发生。在市属二级以上医院、所有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先住院、后付费”制度。贫困患者住院全部享受住院“零押金”制度,患者入院时,不需交押金,只需出示新农合医疗证就可以住院治疗,出院即时结算。
三、 开通办理慢病卡绿色通道。
各镇中心卫生院及时汇总行动不便并患有一般慢性病的贫困人员相关材料,由延吉市医院和延吉市中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不用患者到场即可根据其诊断等材料确认一般慢性病申请,上报至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由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实施即时审批程序,统一为贫困人员办理慢病卡,方便其报销一般慢性病药品费用。
四、 统一新农合慢性病药品目录。
为满足一般慢性病贫困患者的用药需求,将全市新农合一般慢性病药品目录统一,镇中心卫生院可采购二级以上医院药品目录内的慢性病药品,方便患者选择自己常用慢性病药品进行治疗。贫困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一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和其所属镇中心卫生院作为新农合慢性病定点诊治医院,即时得到报销。
五、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以贫困人口为重点,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深化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结合贫困人员所患疾病,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护理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医药服务、上门服务等。优先为贫困人口签约家庭医生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到2017年6月底,完成全部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与电子健康档案建档。
六、 实施慢性病长处方制度。
制定“申请长处方知情同意书”及“签约患者使用长处方药品报备表”,对患有慢性病的贫困人员实施长处方制度,贫困患者自愿接受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健康管理,行动不便、不能每周取药的贫困患者可以在镇中心卫生院享受一个月的长处方便利,由此减少患者每周往返医院所带来的不便,不仅减少了路费等开支,也最大限度的方便了患者用药。
七、 制作健康指导手册。
统一印制健康指导手册,将贫困人员病情摘要与健康指导、健康体检单、随访记录、送医送药记录、“一人一策”记录等材料交给贫困人员保管,方便贫困人员及时掌握自身病情,根据医生建议与用药指导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从源头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八、 提供精准医疗服务。
组建健康扶贫巡回医疗队,深入村屯进行义诊和送医送药,对贫困人员提供精准医疗服务。按照“精准扶贫,一人一策”原则,对贫困人员提出明确诊断、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同时对贫困人员做好分类,区分出轻、中、重三个类别,病情轻的患者由镇中心卫生院通过门诊救治;不能门诊治疗的患者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病情重的患者由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