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省消费者协会公布《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情况》,今年一季度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咨询2644件,其中投诉878件,解决711件,投诉解决率80.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45万元,同比增加29.25%。
据统计,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商品质量问题投诉351件,售后服务问题投诉115件,价格问题投诉33件,计量问题投诉2件,营销合同问题投诉143件,虚假宣传问题投诉43件,人身权利问题投诉8件,假冒侵权问题投诉19件,其他问题的投诉164件。其中假冒伪劣投诉上升216.67%。按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百货类270件,服务类245件,家用电器类139件,房屋建材类37件,农用生产资料类2件,交通工具类74件,其他类111件。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服务类别是旅游服务类和教育培训服务类,上升比率分别为233.33%和600%。
问题1 装修材料以次充好
2017年1月1日,白城市消费者郭女士在当地一家建筑材料公司购买了金贝壳粉涂料用于房屋装修,施工完毕后墙体出现掉粉情况。在检查涂料时消费者发现送到家的产品包装、实物性状等均与当时在商店看到的样品不符,商家承诺重新喷涂料,但一直推脱不给解决。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重新喷涂墙面。
一季度,全省共受理房屋及建材类投诉37件,同比上涨15.62%。消协建议广大消费者:首先,选购房屋及建材商品时要选择信誉可靠、质量好的商家;其次,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宣传与承诺,最好能把承诺和约定的内容形成文字合同,同时保留好购物合同和原始发票;最后,无论是签订建材订购合同还是房屋购买或装修合同,都要使用示范合同,认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及法律含义。
消协提醒,消费者应该慎重缴纳预付款,在缴纳预付款时要清楚自己在“定金”和“订金”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问题2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明显增加
2017年2月,梨树县消协收到韦先生的投诉,称其2016年5月在当地某驾校报名考驾照,但不知什么原因驾校一直没有安排他学习。2016年12月他找到校方要求退款,校方口头同意退款,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消协调查后发现,该驾校由于资金紧张才一直推脱。经消协调解,校方退还了费用。
目前,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数量明显增加,尤其是教育培训合同违约问题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一是不按合同约定培训。商家往往以报名人数不足等理由故意拖延开课甚至不开课,有的开课后随意更改课时,随意更换教师,随意取消课程;二是招生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个别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三是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四是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或者乱收费;五是随意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一季度,全省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同比增长600%,从性质上看主要涉及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虚假宣传问题。驾驶培训问题突出、非学历教育培训虚假宣传普遍。
问题3 保健品投诉激增
消费者王女士于2017年2月21日在长春高新区某海参专卖店花了3980元购买保健品,当时商家通过大屏幕视频讲课方式向消费者宣传保健品治疗疾病的功效,她禁不住诱惑购买了商品,回家服用后不但没有起到商家宣传的疗效,反而鼻子出血身体感到不适。消费者到店要求退货退款遭拒。消协调查后认为,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一季度,全省消协组织受理的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60%。以保健食品、药品投诉为主。目前,大量保健品依靠促销活动诱惑老年人,售后服务形同虚设。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类广告不要轻易相信。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