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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分级诊疗文件,医疗器械赚钱在哪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6  浏览次数:234
核心提示:  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下称70号文),在重大政策背景下,
   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下称70号文),在重大政策背景下,医疗器械市场将迎来怎样的变化?

  文件核心要点梳理

  首先,在总体要求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全科医生为重点。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

  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

  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

  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2015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增加分级诊疗试点地区。

  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5年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分级诊疗对医疗器械市场的影响

  推动分级诊疗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部分,这一制度将使得医疗器械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

  资深医药基金经理孟利宁表示,我国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器械配置水平较低,设备较为陈旧老化。未来几年,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试点与推行,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将成为中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除此之外,西部地区的器械设备也进入更新换代期。

  中国医疗器械促进会联席理事长韦绍锋认为,分级诊疗带来最大的变化将是城乡医疗市场出现此消彼长,包括县级在内的基层医疗市场将得到巨大放量,对医疗器械行业而言,将呈现如下新变化:

  1、赚钱在基层。市场容易大了,赚钱空间更大;还不够规范,赚钱机会多一些;

  2、三大机遇点。大量的慢病患者转移到基层,将拉动康复器械在基层大上量;远程诊断将带动影像设备及医疗软件行业的发展;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蓝海已现。

  3、不利之处:耗材、设备等仍将不断降价,基层也将不例外;医保支付改革加速,高毛利时代将逝;基层市场分散,点多面大,市场经营成本与利润难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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