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不设采购周期
该中心发布的《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称,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暂不定采购周期。增补产品视情况及时开展,具体增补时间、递交资料内容等信息将在药械平台公布。完成挂网时间为所有资质审核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
急救产品可院外采购一次
已挂网产品在增补期间不得重复申报,挂网结果执行后,无挂网品种可替代的高值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因抢救急危重病人可先行采购,产品采购后 7 个工作日内须由申报企业递交挂网所需相关资料。由于企业原因未能成功挂网的产品,各医疗机构不得再次网下采购。
价格联动,全国最低
文件规定,参考价格是指近 3 年内除四川省外已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采购平台公布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
同一产品,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格不应高于参考价格、本机构前期最低采购价和上月末的全省加权平均采购价的最低价。
通过上述逻辑关系,中国医疗器械发现,四川方面已在要求按全国最低价进行采购。不但如此,后面还有针对医院的积分措施,促使医院采购最低价产品。
但无参考价格的挂网产品,医疗机构的采购价格应参照有参考价格的同类产品议定。
阳光采购关联医院积分
在发布的《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积分管理制度》中,四川方面规定,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考核实行月积分制,积分总分为 100 分,90 分及其以上为合格。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医疗机构须上网采购,分值 30 分,应上网而未上网采购的,当月该项记零分。网上采购须规范操作,分值 20 分。医疗机构接受监督及遵纪守法,分值 20 分。执行价格情况,分值 10 分。采购价格管控,分值 10 分。付款时间,分值 10 分。
鼓励加分,分值 10 分。同一产品省内最低价格采购的医疗机构,每个产品每次加 0.0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