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署名“药政处”,内容如下:
4月7日至8日,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药品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一行12人,来我省考察学习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
在8日召开的座谈会上,我委药政处和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负责人分别从政策措施和技术操作方面,向考察人员详细介绍了我省通过分类分批实施、最低限价挂网、医院带量议价、网上阳光采购、价格区段管理、品种动态调整、完善监管体系等措施,规范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效降低医用耗材费用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体会,并与两省(区)考察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互动。
考察人员对我省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一致认可,认为陕西的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整体布局合理、制度设计科学、细节处理独到,实用性、操作性以及便捷性都非常强,对于开展本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有很高的参考借鉴价值。
黑龙江高值耗材挂网采购就快来了
黑龙江药品之前就已经挂网采购了,今年1月12日,省卫计委又曾下发内部通知给省政府采购中心,称准备启动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
这封题为《关于启动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函(黑卫药政函〔2016〕15号)》称,本着“积极稳妥,由易到难,分布实施,逐步推开”原则,我省拟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实行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请省政府采购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增加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相关功能,做好启动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相关工作。
相关函件在1月12日就已下发到省采购中心,但4月5日才由省药政处公开挂到省卫计委网站上。这很可能预示着,黑龙江省高值耗材挂网采购的相关工作已经准备好了,正式启动随时都会来临。
内蒙古耗材限价采购要扩至第3批
内蒙古于2014年11月初启动“以自治区为单位”的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按照“分类采购,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
首批纳入的是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神经外科类和眼科材料类医用耗材。
第二批于今年3月10日启动,共涉及血液净化类和通用高分子类150条产品目录。
《2016年全区药政工作要点》又提出:今年要启动创伤、关节、脊柱、运动医学、通用等骨科类第三批采购工作,并逐步纳入其他类别高值耗材。
与陕西等省相比,内蒙古此前实行的阳光采购政策堪称温柔。
第二批两类耗材,生产企业报名后,产品审核通过率82.49%。配送企业报名后,审核通过率91.57%。
在采购价格上,只是要求医疗机构与挂网企业在限价内议定。参照的是生产企业自主报价、各省中标价、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等,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格。
正因为很温柔,内蒙古的耗材招标并未如浙江、安徽、陕西、四川等省一样,掀起大波澜。但以上几省引发争议的做法,恰恰迎合了监管层行业大整顿、耗材大降价的需求。
在此背景下,比陕西先阳光采购耗材的内蒙古转向陕西学习,并不足为奇。
陕西普通耗材也挂网,采购主体更下沉,允许二次议价,全国价最低!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去年8月出台,提出分类分批实施、限价挂网、医院自主议价、阳光采购、品种和价格动态调整、强化企业不良记录监管等措施。
在全国多个省份,普通耗材通常由市级集采,但陕西将其集中到了省级。包括高值和普通医用耗材全都挂网阳光采购。
除了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中心血站外,陕西还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采购主体范围,与其它省份相比更加下沉。
在限价上,陕西要求生产企业在该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同期企业在指定省、市中标(挂网)的最新价格。该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每年6月和12月企业主动申报,逾期不报者产品暂停挂网1年,企业记入诚信黑名单。
在挂网限定品种和采购价格之外,陕西还鼓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二次议价,医疗机构可跨区域组成采购联合体,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再降价。
针对医院结款,在药品领域,多个省定为60天。但在陕西,医院与企业结算货款的时间限定为耗材入库后90天内。生产企业与配送商之间的货款结算,由双方自行商定。
陕西的耗材屠价虽不如浙江“宁波规则”一狠到底,但范围更广,比之内蒙古有过之而无不及,黑龙江那更是新手。
如今黑龙江和内蒙古一起跑到陕西去考察学习,还对陕西的做法竖了大拇指。
河北省卫计委去了一趟福建三明,回去后就正式发文推行三医联动、一品两规、两票制。内蒙古和黑龙江卫计委会拿出什么?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