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有的政策环境不变,预计到2020年,我国医疗费用将依然保持12.08%~18.16%的年均增速,其增速将明显高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且会加重目前存在的社会问题。”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首席战略科学家郝模教授说,近30年来,他始终关注着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问题,“现实情况就是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已远超同期GDP增长。”
平心而论,医疗费的增长,应该说是不争的事实。但首先需要厘清的,这里的医疗费如果是涵盖了药费,那么药费的增长,根本上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这一问题的求解,也就仍然要回到医疗成本分担机制这一原点。当然,即便是撇开药费不论,即便是理顺了医疗体制,取消了以药养医,医疗服务费的上涨也仍然是大势所趋,但这部分医疗费的增长,究竟是否合理,又如何控制在合理的范畴,才是医疗费增长率问题背后的关键。
某种程度上,医疗费的形成,本质上也要遵循市场规律。无论是民营医疗等竞争者的引入,还是医生多点执业的推动,医改需要迈过市场定价权这道槛,已是大势所趋。只不过,以公立医疗的定价来看,究竟应该遵循怎样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其实还仍待厘清。
具体而言,从患者的角度来看,医疗收费当然是项目越少越好,收费越低越好,如果医院医疗服务成本与人员费用,能够获得有效和足额的支付,患者的这一愿景,当然不是不可能实现。但现实的情形是,公立医院的确会从财政获得一定的支持,但却并不足以承担公立医院的成本,这也是公立医院仍然需要收费,也有相应定价的原因所在。那么,现行的公立医院收费定价又是否合理呢?以护理费用为例,一级护理费用的标准长年未变,以至于“一级护理一天,不够买份盒饭”绝非戏谑,而这不过是公立医疗定价偏低的一个局部写照罢了。既然公立医疗收费的定价,远远不能体现其真实成本,甚至连人员费用都无法涵盖,医院为了维持其运营,不得不精打细算,取消药费加成后,提升医疗服务价格,未必不是出于无奈。
可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引发争议,除了医疗定价机制问题之外,现行医疗收费定价的合理性,其实同样需要质疑。这也是为何,包括发改委、卫计委等部门,已经要求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而按照国际惯例,公立医疗费的定价,首先应是在医疗机构标准化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形成成本报告,医疗保险机构或政府预算部门根据区域内的平均成本水平和医疗保险的年度基金总额设定支付标准,通过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形成协议价格。
从这个意义上说,医疗费用增长超GDP的背后,其实有一部分是医疗价值的回归,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不均衡医疗市场的“贡献”。于此而言,形成有效博弈与均衡的医疗定价市场,仍然是医疗费趋向均衡、合理收敛不可或缺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