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患者都有“窝火”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单据攒了一堆,最后检查结果也是一样……面对较为强烈的患者质疑,我国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
长期以来,医疗检查不能有效互认,不仅造成患者负担加重,而且造成了大量医疗资源的浪费,确实到了必须高度重视和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的时候。而要解决“医检互认”问题,还要从“医检不互认”入手。
归结起来,当前全国各级各地医院等推进“医检互认”不力和缓慢,大抵有四个层面的原因,需要逐个厘清。
首先是直接经济利益。众所周知,目前绝大部分公立医院名义上是国家建财政养,但在实际执行中,财政供给的部分可谓寥寥无几,绝大部分要靠医院自己创收来解决。而医院创收除了药品之外,目前更重要依靠的就是医疗检查方面的收入。而不推进、慢推进“医检互认”,就可有效增加医生开具医疗检查单据和频次,达到增加医院各方检查收入。
其次是有关政策影响。比如,目前在很多地方尤其是执行新农合政策的基层医院,为了控制医院和医生乱开药、滥开药、开贵药,普遍执行“医药比”政策,即一个入院病人一次总的医药费和检查费必须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药费不能超过一定比例,否则就得医院和医生自己解决。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医生和医院很多时候只有通过不“医检互认”多开检查单据的方式,降低药品费用的总体比例。
再次是医疗检查水平差距。这包括医疗检查器械和医疗检查人才两个方面。显而易见,这不但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别、医疗机构级别差距,甚至相同地区、相同城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也存在巨大差距。为了对病人负责,也为了医疗机构和医生把医疗事故责任降到最低,不承认其它医院的检查结果而倚重本院医疗检查结果,也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
四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共享不够。目前,建立各级各类医院医疗技术信息共享平台不存在多大技术问题,关键是建议这一平台和维护这一平台的费用,一方面不是单个医疗机构能够长期负担得起的,另一方面从公平原则看也不是单个和少数医疗机构应该负担的。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最公平办法就是公共财政来埋单。
由此可见,要从根本上解决“医检互认”政策推行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还要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财政办医的主体责任,在加大医改的基础上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办医院的支持力度,这或许是值得尝试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