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比重提高多少比较合适?居民负担会否加重?广东何时“落地”?12日,广东省人社部门表示,省里会按国家规定出台指导性意见,明确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但由于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具体费率或由各地级市确定。
《意见》明确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意见》要求,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另外,《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意见》指出,各地要围绕统一待遇政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就医结算等重点,稳步推进市(地)级统筹。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
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支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
系统将按照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
专家解读
1 国务院出台《意见》有何考虑?
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副教授陈天红:《意见》涉及的医保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是把两者合并实施,因为这两个制度有相似性,包括制度定位、缴费方式、缴费来源、缴费主体等,因此《意见》的一个着力点是把两者合并。
在缴费方面,提到“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最核心的问题是解决财政负担和个人责任如何平衡。
首先,这两个制度建立之初,就规定资金来源是财政补贴一部分、集体补贴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其实主要是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集体补贴在极少数地方才会有。而且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比,政府补贴占很大比重。现在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存在4:1或3:1的比重,政府补贴的比重很大,因此《意见》提到“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第二,与整个医保制度发展有关系,从制度考虑是财务平衡问题。在医疗费用支出增加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增加缴费来实现制度平衡,从支出压力来考虑政策调整。
2 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
陈天红:我国居民医保的现状确实是政府承担责任多、个人承担责任少,这与城乡居民医保和农村居民医保最初的制度设计都是相关的,比如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实现制度全覆盖等。此外,最初政府在财政负担能力之内提供财政补贴,这是大背景。
从现状考虑,是否已经出现了“泛福利化”问题?我觉得“泛福利化”最根本的是界定政府和居民个人在医保制度中的责任分配,既是价值考量问题,也是技术问题,比如个人缴费合适的比例到底是多少。
“泛福利化”问题,不用深入纠结福利水平究竟是太高还是太低,因为高和低是相对的,更重要的是考虑合适的比重究竟是多少,接下来该怎么调整,不应该每年提一个目标或每年增加20元的补贴,年年都循环推进。希望从制度平衡、个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各方面进行综合决定接下来怎么做。
3 个人缴费比重提高多少才适合?
陈天红:政策调整对于人们对该制度的信任和认可程度,影响非常大,所以我认为无论是缴费率调整,还是报销比例这种待遇调整,都需要非常谨慎地做决策。
到底比例多少是合适的?这个问题很复杂,如果是一个区间,可以参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重,前提是需要有数据支撑这个决策,比如是以医保个人缴费占城乡居民的平均可支配收入或城镇居民的平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的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来确定?还是以城镇职工缴费费率来确定?如果要具体定一个科学合理的量,需要大量统计数据来支撑。
4 今后居民医保的负担会否加重?
陈天红: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是定量的,是具体的一个数额,比如一年缴200元,而城镇职工是占工资的比重,比如2%的费率。目前城乡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是统计数据,具体到个人的话,每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是不一样的,具体数据也比较难掌握,所以每个人的缴费定额占他整体收入的比重是不一样的,贫困群体缴费额占比会高。
费率界定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只从技术角度考虑的话,要根据整个基金支出确定缴费多少,要基本能实现收入与支出的平衡;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技术层面,还要考虑政府和个人的责任分担问题。比如对于城乡居民来说,今后的负担是否加重了?贫困群体能否承担得起?要从社会公平和政府的兜底责任、政治和社会等层面来考虑。
5 广东将要如何推进?
陈天红:接下来广东应该进行两方面摸底。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了,提高到一个什么程度?他们的缴费能力事实上提高了没有?现在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比较大,那么究竟有多大?
这两个方面需要做摸底调查,作为决策基础,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