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制定、调整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并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核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养老机构床位、护理收费标准,应当实施成本调查或监审,明确成本核算方法。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按月计收。伙食费是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营养餐食服务收取的费用,应当实行单独核算,按月公示,有结余的自动滚存使用,不得转入利润。
行业规范以内的基本养老服务不得变相转为特需服务项目。
办法规定,制定、调整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并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核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养老机构床位、护理收费标准,应当实施成本调查或监审,明确成本核算方法。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按月计收。伙食费是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营养餐食服务收取的费用,应当实行单独核算,按月公示,有结余的自动滚存使用,不得转入利润。
行业规范以内的基本养老服务不得变相转为特需服务项目。